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钢结构工程
建筑幕墙工程
模板脚手架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环保工程
电子与智能化
城市及道路照明
特种工程
土基基础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一级资质
二级资质
三级资质
四级
新设立(暂定级)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
环境工程设计
照明工程设计
新办、延期、安全自评
答:用于申请资质的人员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名义缴纳,以个人名义缴纳无效。申报企业按以下情形为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可以认可: (1) 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以本企业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2) 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以外的地区以本企业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 (3) 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以外的地区以本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