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钢结构工程
建筑幕墙工程
模板脚手架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环保工程
电子与智能化
城市及道路照明
特种工程
土基基础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一级资质
二级资质
三级资质
四级
新设立(暂定级)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
环境工程设计
照明工程设计
新办、延期、安全自评
答:企业名下现有注册建造师数量、专业、等级满足既有全部资质中,标准设定最低等级要求的,方可申请资质升级和增项。注册建造师必须注册在本企业(即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是本企业),注册在其它企业(包括本公司的上级公司、下级公司、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的建造师用于本公司申请资质不予认可。临时建造师不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有效注册建造师人员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