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钢结构工程
建筑幕墙工程
模板脚手架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环保工程
电子与智能化
城市及道路照明
特种工程
土基基础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一级资质
二级资质
三级资质
四级
新设立(暂定级)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
环境工程设计
照明工程设计
新办、延期、安全自评
答:资质标准中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作为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其中,《标准》中考核指标为累计指标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不做累计考核。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中要求“近10年承担过下列3类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累计修建三级以上公路路基200公里以上……”,企业申请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提供的主持完成的个人业绩应当是三级以上公路的路基工程项目即可,长度不作考核。